【批前公示】《靖江市中心城區城南園區
單元詳細規劃》
《靖江市中心城區城南園區單元詳細規劃》已通過專家論證并根據專家、部門意見修改完善。為提高規劃成果質量,確保規劃的科學性、前瞻性、可行性,現將《靖江市中心城區城南園區單元詳細規劃》成果主要內容及圖件予以公示,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公示時間自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12日。
規劃公示期內,如有意見或建議,可以下述方式反饋。
1、電子郵件:jjgtkjgh@163.com
2、反饋電話:0523-81160219
3、郵寄地址:靖江市陽光大道12號靖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空間規劃科,郵政編碼為214500。(郵件標題或信封封面請注明“《靖江市中心城區城南園區單元詳細規劃》意見建議”字樣)
△汽貿城周圍規劃圖
一、規劃簡介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號)和《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43號)文件精神,落實《靖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管控傳導要求;合理引導城南園區存量土地利用和增量土地開發建設,推動園區由外延型向內涵型轉變,優化合理配置空間資源,全面推進園區高質量發展,為開展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活動、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核發城鄉建設項目規劃許可、進行各項建設提供法定依據。特組織編制《靖江市中心城區城南園區單元詳細規劃》(以下簡稱“本規劃”)。
2、規劃范圍
規劃范圍位于靖江市城南園區詳細規劃單元內部,單元編號為3212820105,具體邊界限定于城南園區的行政管轄區域之內。東至京滬高速,西至四圩港,北至橫港,南至長江、雙魚路、中圩路,規劃面積1991.79公頃。城鎮開發邊界內1364.93公頃,城鎮開發邊界外626.86公頃。
(二)目標定位與規模控制
1、目標定位
城南園區單元規劃順應時代發展,凸顯區域特質,規劃目標定位為:踐行綠色發展要求及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新南城、推動全市高質量發展繼續走在前列的示范區、推動城南園區經濟增長形成下一個增長極的新引擎。
2、規模控制
(1)人口容量
到2035年,規劃范圍內常住人口容量約8.5萬人。
(2)用地規模
規劃總用地面積1991.79公頃,其中建設用地面積1534.55公頃,非建設用地面積457.24公頃。
(3)住宅建筑規模
規劃住宅建筑總面積514.22萬平方米。
(4)“三條控制線”落實
嚴格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相關管控要求。
規劃范圍內永久基本農田203.81公頃,無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內面積1364.93公頃。
表2-1 “三條控制線”一覽表
序號 | 名稱 | 規模(公頃) |
1 | 永久基本農田 | 203.81 |
2 | 生態保護紅線 | 0.00 |
3 | 城鎮開發邊界 | 1364.93 |
城鎮開發邊界內面積1364.93公頃中,建設用地面積1350.51公頃,非建設用地面積14.42公頃。
城鎮開發邊界外面積626.86公頃中,建設用地面積184.04公頃,非建設用地面積442.82公頃。
(三)建設空間布局
1、空間結構
規劃落實《靖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確定的中心城區結構和內部功能引導,形成“兩軸三心三廊多區”的整體空間結構。
“兩軸”指中洲路科創軸和新洲路聯動軸。
“三心”指沿區域發展中軸線及城市綠廊布置的三個城市發展公共中心。
“三廊”指以京滬高速、靖江江陰第二過江通道、十圩港為生態本底打造的三條生態廊道,構筑區域生態骨架。
“多區”指在上述軸線、廊道及城市功能區劃等因素的確定下劃分的各個功能板塊。
2、居住用地
(1)用地指標
規劃居住用地371.36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城鎮開發邊界內建設用地,下同)的27.50%。其中,二類城鎮住宅用地288.86公頃,一類城鎮住宅用地39.29公頃,商住混合用地43.21公頃。
規劃保留住宅面積290.53公頃,新增住宅面積37.62公頃,規劃住宅建筑總面積514.22萬平方米。
(2)社區生活圈
規劃范圍內形成2個15分鐘生活圈9個5-10分鐘生活圈;其中城南中心15分鐘生活圈東至八圩港、西至五圩港、北至公新公路、南至中圩路;九圩港15分鐘生活圈東至京滬高速、西至八圩港、北至公新公路、南至雙魚路。
(3)社區生活圈配套
①設施分級
公共服務設施按照“市/區-街道-基層社區”三個層級配置。規劃范圍內無市/區級公共服務設施。
②街道級公共服務設施
規劃范圍內,街道級公共服務設施共6處,包括文體設施2處、養老設施2處、教育設施2處。規劃范圍外、城南園區單元范圍內為本單元提供服務的街道級公共服務設施共3處,包括行政服務設施1處、醫療衛生設施1處、教育設施1處。
③基層社區級公共服務設施
規劃范圍內保留現狀基層黨群服務中心、社區居委會及配建的基層服務設施;規劃保留4處幼兒園,新增5處幼兒園,其中,2處為實位控制,3處為點位控制;規劃結合居住用地適當新增基層社區服務設施,均實行點位控制。
3、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規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46.10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3.41%。
(1) 機關團體用地
規劃機關團體用地16.26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1.20%。
(2) 科研用地
規劃科研用地17.79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1.32%。
(3) 文化用地
規劃文化用地1.71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0.13%。
(4) 教育用地
規劃教育用地6.95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0.51%。
其中,規劃范圍內明確用地的幼兒園共5處,面積共2.87公頃;中小學用地2處,為現狀蓮沁小學和靖江外國語龍馨園學校,面積共4.08公頃。
(5) 體育用地
規劃體育用地2.37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0.18%。
(6) 社會福利用地
規劃社會福利用地1.02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0.08%。
4、商業服務業用地
規劃商業服務業用地102.38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7.58%。
商業用地61.12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4.53%。其中零售商業用地10.95公頃,批發市場用地32.11公頃,旅館用地17.09公頃,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0.97公頃。
規劃商務金融用地24.66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1.83%。
規劃其他商業服務業用地16.61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1.23%。
5、工業用地
規劃工業用地497.68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36.85%。
其中二類工業用地面積490.12公頃;新型工業用地7.56公頃。
6、倉儲用地
規劃物流倉儲用地15.63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1.16%。
7、城鎮開發邊界外建設用地
城鎮開發邊界外建設用地共184.04公頃,主要分布于昆圣村和中橋村,以農村宅基地為主,農村宅基地面積54.27公頃,占邊界外建設用地總面積的29.49%;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面積1.63公頃,商業服務業用地2.01公頃,工礦用地5.03公頃,倉儲用地0.34公頃。
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外交通運輸用地62.53公頃。
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外特殊用地5.99公頃,為現狀保留的龍圣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