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靖江市工公開[2023]1號
經 靖江市 人民政府批準,靖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幅)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編號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積 (m2) | 土地用途 | 規劃指標要求 | 出讓 年限 (年) | 保證金 (萬元) | 起始價 (萬元) | 增價規則 及幅度 | ||
容積率 | 建筑密度(%) | 綠地率(%) | ||||||||
靖工-2023-004號 | 新橋鎮太和村 | 90099 | 工業 | 1.20≤容積率 | 40≤建筑密度≤60 | 5≤綠化率≤13 | 50 | 2703 | 2703 | 5 (萬元) |
1、編號:靖工-2023-004號
建設內容:
投資強度:350
辦公與服務設施用地比例:7%
該受讓宗地中用于工業建設項目的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不超過受讓宗地面積的7%,受讓人不得在受讓宗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設施。
其他城市規劃要求按江蘇省和靖江市自然資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
二、競買資格: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司、企業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參加競買。競買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不支持聯合競買。對存在下列違法違規違約行為的競買人及其控股股東,在結案和問題查處整改到位前,禁止參加土地競買活動:(1)凡在靖江市土地市場取得土地拖欠土地出讓金的;(2)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的;(3)根據江蘇省信用辦《關于對國家下發的嚴重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工作的通知》(蘇信用辦[2016]73 號)要求,限制嚴重失信公司、企業參加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競價出讓活動;(4)其他土地違法違規違約行為的。 2. 競得人須在靖江市境內注冊成立外資公司(注冊資本不低于2000萬美元)且年內外資實際到賬1000萬美元(或等值外幣)。外資公司不得隨意撤資或減資,外資到賬情況須經市商務局認定。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2023年01月18日至 2023年02月08日,到 網上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實行網上掛牌出讓,通過靖江市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http://jj--landtz--com--s42f936e9857f8.proxy.zrzy.jiangsu.gov.cn/view/index ) (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競買申請人可于2023年01月18日 起至2023年02月08日登錄網上交易系統提交申請。繳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 2023年02月08日16時。
競買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經江蘇省用地企業誠信數據庫比對合格后,系統將自動賦予競價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地點為泰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
1、地塊編號:靖工-2023-004號;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競得人不得建設"兩高一資"類和屬于《限制用地項目目錄》、《禁止用地項目目錄》的工業企業。
(二)競得人取得土地后應當在兩年內竣工,三年內投產。項目投產后年畝均稅收不得低于20萬元。首期建設及稅收考核監管周期為10個年度,每3個年度綜合評估一次。其中稅收考核監管期第1年度、第2年度分別達到約定畝均稅收標準的30%、70%,第3年度起達到100%。每個綜合評估期內,如未能達到稅收要求,應承擔違約責任,以違約金形式補足差額部分。 宗地成交后,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前,競得人須與新橋鎮簽訂《投資監管協議》,否則不予確認成交資格,《投資監管協議》包括但不僅限于上述明確的畝均稅收、建成投產時間、容積率、投資強度等事項。 競得人競得地塊并建成后可參照泰自然資規〔2020〕1號《泰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工業項目不動產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精神予以分割登記,分割登記方須經新橋鎮按照靖委辦〔2021〕88號《靖江市委辦公室、政府辦公室關于開發區招商引資項目預審工作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預審。 本次網上掛牌出讓公告地塊的其它事項詳見《靖江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須知》。
八、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靖江市濱江新城陽光大道12號自然資源和規劃局505室
聯系電話:0523 84813559 84832529
聯 系 人:紀先生
開戶單位:
開 戶 行:
賬 號:
靖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3-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