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我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第19號通告發布后,江某(男,53歲,本市城南園區人)不遵守疫情管控區的相關規定,翻越城南管控圍欄外出,被巡查人員查獲。
江某的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市公安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的治安處罰。
5月1日,新橋派出所民警在對轄區各經營類場所關停情況進行巡查時,發現某賓館在疫情防控期間擅自接待旅客,增加了疫情傳播風險。
民警對入住人員身份信息進行核實后,向他們宣傳疫情防控期間的相關規定,并及時勸離。民警將該賓館負責人周某(男,68歲,本市新橋人)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周某在明知疫情防控期間本市范圍內所有旅館暫停營業的情況下,私自接待兩名非靖江籍旅客住宿,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市公安局依法對周某作出罰款的治安處罰,并責令該賓館立即暫停營業。
5月2日,張某(男,31歲,本市靖城街道人)、侯某(男,33歲,本市西來人)、孫某(男,28歲,本市西來人)、劉某(男,32歲,本市靖城街道人)、張某(男,31歲,本市斜橋人)5人置疫情防控規定于不顧,聚集在羊某(男,39歲,本市靖城街道人)位于東郊村的典租房內,以“斗牛牛”的方式進行賭博,被民警查獲,當場收繳賭資4500余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市公安局依法對參與賭博的侯某作出行政拘留的治安處罰,其余4人作出罰款的治安處罰,對為賭博提供條件的羊某作出行政拘留的治安處罰。
5月2日,侯某(男,66歲,本市西來人)不遵守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因私擅自通過西來鎮永勝村的田間小路進入如皋市,被巡邏民警當場查獲。
侯某的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市公安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的治安處罰。
5月3日晚,江陰靖江園區派出所民警在對轄區進行疫情防控檢查時,發現某洗腳房置疫情防控措施于不顧,仍在偷偷營業。民警進一步檢查時,當場抓獲涉嫌賣淫嫖娼人員焦某(男,58歲,黑龍江齊齊哈爾人),謝某(女,61歲,安徽宣城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市公安局依法對焦某、謝某作出罰款的治安處罰。
5月3日,包某(男,50歲,本市斜橋人)不遵守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因私從天妃宮橋北側防范區翻越圍欄進入天妃宮橋南側的管控區,被監管人員發現后報警。
包某的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市公安局依法對包某作出警告的治安處罰。
5月4日,季市農貿市場經營人員顧某(女,55歲,泰興珊瑚人)聯系泰興市場經營人員曹某(男,53歲,泰興珊瑚人)向季市供貨。因疫情防控原因,泰興與靖江交界處已實行疫情管控,顧某擔心進貨不能及時送達,便聯合曹某擅自將季市大中路季廣橋的防疫圍欄拆除,以人工的方式將貨物搬運至季市,被巡邏至此的民警當場抓獲。
顧某、曹某的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市公安局依法對顧某、曹某作出警告的治安處罰。
警小妹語
翻爬的、賭博的、嫖娼的、營業的......你的丑態必遭懲處!當下,疫情形勢嚴峻,警小妹希冀這一期的“拍案警醒”能讓廣大市民提高疫情防控意識,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規定,積極主動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做到戴口罩、勤通風,不聚集、不扎堆,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堅固屏障。對于各類涉疫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一經查實將依法嚴厲打擊。
來源丨馬洲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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