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房地產開發行業價格誠信體系建設
開盤前10個工作日內報告銷售價
我市取消普通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制度,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價格管理改為實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報告制度。
市物價局房價管理科介紹,從現在起,我市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盤銷售普通商品房前自主確定銷售價格,以及再次調高銷售價格時,須向市物價局報告并按報告價格現場明碼標價,初次報告時間為正式開盤對外銷售的前10個工作日內,調高銷售價格報告時間為擬調高銷售價格的前5個工作日。高檔住宅、營業用房、辦公用房等非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無需向物價部門報告,直接按照規定項目、內容進行現場明碼標價。
物價部門提醒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依法經營,自覺遵守價格法律、法規,自覺抵制價格欺詐、價格串通、謀取暴利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模范執行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規定,帶頭實行明碼標價。
市物價局將根據跟蹤管理、監督檢查、舉報投訴等情況,建立價格誠信信息數據庫,對價格信用優良者,確定為我市“價格誠信單位”,并優先推薦評定省級價格誠信單位,對價格信用不良者,將加大檢查頻率和處罰力度,并在媒體上曝光。
一旦發現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開發、銷售過程中違反價格管理規定,市物價部門將按《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予以處罰。對構成價格欺詐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霧里看房認為: 像之前樓盤的隨意漲跌現象就不存在了,備案價開發商會很謹慎的去定價, 對于購房者來講,能盡量避免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