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江蘇公安機關改革惠民5項措施之一,7月1日起,本省居民丟失居民身份證或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需要在省內異地補領、換領的,可憑本人有效證件或單位合法證明,向居住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這是記者昨天從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證信息管理所獲得的消息。
據了解,省內異地辦理,是指申請人常住戶口在所在區縣以外的省內其他地區,即省內跨區縣、跨省轄市辦理。適用辦理此項業務的對象,是指在本省登記常住戶口、居民身份證丟失或有效期滿需要在異地補領、換領的人員,不含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人員,難以核實身份的人員仍要求其回戶籍地辦理;暫不異地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
在異地申請補領、換領居民身份證的,應持本人有關證件或單位證明申請辦理。其中,“本人有效證件”,包括居民戶口簿、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大陸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居住證、機動車駕駛證、工作證、學生證。民警介紹,省內異地辦理保持原工本費標準不變,不另外收取費用,發證周期仍為20個工作日。記者張亮 通訊員曹鈺華 作為江蘇公安機關改革惠民5項措施之一,7月1日起,本省居民丟失居民身份證或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需要在省內異地補領、換領的,可憑本人有效證件或單位合法證明,向居住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這是記者昨天從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證信息管理所獲得的消息。
據了解,省內異地辦理,是指申請人常住戶口在所在區縣以外的省內其他地區,即省內跨區縣、跨省轄市辦理。適用辦理此項業務的對象,是指在本省登記常住戶口、居民身份證丟失或有效期滿需要在異地補領、換領的人員,不含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人員,難以核實身份的人員仍要求其回戶籍地辦理;暫不異地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
在異地申請補領、換領居民身份證的,應持本人有關證件或單位證明申請辦理。其中,“本人有效證件”,包括居民戶口簿、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大陸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居住證、機動車駕駛證、工作證、學生證。民警介紹,省內異地辦理保持原工本費標準不變,不另外收取費用,發證周期仍為20個工作日。記者張亮 通訊員曹鈺華